为牢固树立人才引领发展战略地位,加快推进人才强省战略,2020年云南省“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高层次人才培养支持计划”(以下简称“两个计划”)申报评审工作开始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项目及要求
(一)申报项目
1.云南省“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高层次人才、高端外国专家、人文社会科学人才、产业人才、青年人才、高层次创新创业团队6个专项。
2.云南省“高层次人才培养支持计划”:科技领军人才、云岭学者、产业技术领军人才、首席技师、教学名师、名医、文化名家、青年拔尖人才8个专项。
3.柔性引才:柔性引进的人才(团队),符合条件的,可对应申报云南省“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高层次人才、人文社会科学人才、产业人才、青年人才、高层次创新创业团队5个专项。
4.其他专项:科学家工作室、研修访学、引才伯乐、人才培养激励。
(二)申报要求
1.所有专项申报人年龄、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时间为2020年4月1日。
2.申报人根据个人情况,在“两个计划”各专项中择一申报。除科学家工作室、人才培养激励和引才伯乐专项外,若同时申报多个专项的,取消本年度所有专项申报资格。
3.已入选“两个计划”相应专项的人才,不得申报“两个计划”同一层次及以下的其他专项;同时,不得以同一成果(项目)申报“两个计划”更高层次专项。
4.高层次人才专项,科技领军人才专项、云岭学者专项入选人才,以及未入选“两个计划”但与上述专项层次相当、并已入选国家级人才项目,且行政、人事、工资关系在云南省的从事自然科学研究的其他高层次人才,可以申报科学家工作室。
5.“两个计划”中各专项入选人才,可以申报研修访学专项支持。柔性引才,高层次创新创业团队、人才培养激励和引才伯乐专项入选人员不在申报范围。
6.根据《云南省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园建设支持方案》(云党人才〔2018〕3号),经审批列入云南省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园(以下简称“高创园”)人才目录名单并全职在园工作的人才,经“高创园”管委会审核同意后,直接向各专项省直主管部门申报相应专项。
7.申报人员在填报申报书以及提供相应支撑材料时,要体现“代表作”思想,突出本人取得的标志性、高质量成果,以及与申报专项关联性强、契合度高的信息和材料。
二、时间安排
申报时间为2020年4月1日至5月15日。逾期申报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