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hone: 158-7790-1281 Email: cq@qdjxhz.com

2019 年度高层次人才生活和租房补助开始申报

2020-04-13 10:55:55 409 Admin

2019 年度高层次人才生活和租房补助开始申报

一、申报生活补助和租房补助(贴)的对象

(一)申报生活补助对象为:2019 年1 月1 日至2019 年12 月31 日期间,市属企事业单位新引进或在职被评为的“两院”院士、国家重点学科或重点实验室学术技术带头人、“国突”、“国贴”、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第一及第二层次人选,新引进或在职取得本岗位、本专业博士学位的博士。

(二)申报租房补助(贴)对象为:2019 年1 月1 日至2019年12 月31 日期间,市属企事业单位新引进的“两院”院士、国家重点学科或重点实验室学术技术带头人、“国突”、“国贴”、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第一及第二层次人选、博士、副高(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和高级技师;入选我市2019 年度“春城计划”高层次人才引进工程青年人才专项团队其他成员中租住房屋人员。2019 年以前已申报享受生活补助或租房补助(贴)但未满规定期限的符合条件的人才,继续享受。

二、生活补助和租房补助(贴)发放的方式

(一)生活补助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统一提出发放申请(无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的由用人单位直接提出申请),按照先考核后发放的原则,先由用人单位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考核合格的一次性发放。

(二)租房补助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统一提出发放申请(无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的由用人单位直接提出申请),提供租房协议等材料,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一次性发放。

(三)入选我市2019 年度“春城计划”高层次人才引进工程青年人才专项人才团队其他成员中租住房屋人员的租房补贴,由入选人才项目所在单位直接提出申请,提供租房协议等材料,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一次性发放。

三、申报生活补助和租房补助(贴)需提供出示的材料

(一)用人单位或用人单位主管部门书面申请;

(二)《昆明市高层次人才生活补助审核表》和《昆明市引进高层次人才租房补助审核表》或《昆明市引进高层次创新人才团队成员租房补贴审核表》

(三)人才引进手续,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及有关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验原件收复印件);

(四)申报租房补助(贴)的提供租房协议原件及复印件(验原件收复印件)。

2019 年以前已申报享受生活补助或租房补助(贴)但未满规定期限符合条件的人才,不需再提供上述材料,只提供加盖单位印章的《发放生活补助未满3 年的高层次人才确认名册》或《发放租房补助未满3 年的高层次人才确认名册》或《发放租房补贴未满3 年的高层次创新人才团队成员在岗确认名册》。


选择样式

选择布局
选择颜色
选择背景
选择背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