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新升规文化企业奖励申报须知
为贯彻落实《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服务经济倍增计划〉(2017-2021年)的通知》(云办发〔2017〕42号)精神,省委宣传部近日发布了关于2019年新升规文化企业奖励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一)申报主体应为在云南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具备相应资质的文化企业。(三)申报企业近3年来无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未拖欠应缴还的财政性资金。各州(市)委宣传部负责本地区符合条件的文化企业申报,并对申报企业的资格进行审核。各州(市)委宣传部于2020年12月1日将符合条件的申报企业名单报省委宣传部,逾期未报送的,视为主动放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