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昆明市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暂行办法》《昆明市支持市场主体财政资金网上公开办理实施方案》等相关规定,2021年市级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现已开始,具体要求如下:
一、申报主体
(一)在昆明市境内注册一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税收关系在昆明市并纳入文化创意产业统计的企事业单位。
(二)从事和促进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市级有关部门和在昆明市合法登记一年以上的社会组织。
(三)经市委、市政府批准的其他资助对象。
二、扶持方向
(一)推进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与旅游、金融、高新技术等相关产业深度融合发展。
(二)促进文化数字化建设,加快发展云计算、5G、智能制造、VR/AR等新兴文化产业业态,加快国家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等建设。
(三)文化创意产业课题研究、规划编制、统计监测等费用。
(四)推进昆明市文创园区建设发展和老旧厂房转型升级建设文创园区等。
(五)文化创意产业相关领域论坛、大赛、展会、文化活动等。
三、申报材料
(一)项目申报单位须提供以下材料:
1.昆明市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书;
2.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策划书、项目合作协议复印件;
3.银行贷款及支付利息情况表(申报融资贴息类项目提供);
4.加盖单位公章的单位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登记证书复印件;
5.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证明;
6.经审计的上一年度财务报告和本年度项目申报时上个月会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7.银行贷款及支付利息情况表,并提交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贷银行贷款承诺函、贷款合同和利息结算清单扫描件;
8.项目立项文件;
9.其他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