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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科学技术普及专项

2022-03-09 09:13:46 49207

一、支持方向和内容

(一)重大科普活动及宣传项目

1.重大科普活动。支持组织筹备国家和省级重大科普活动,包括科技活动周(含科普讲解大赛)、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科技下乡”、云南科学大讲坛等重大科普活动。

2.重大科技、科普宣传。支持新闻媒体、宣传机构围绕提升公民科学素质目标,加大科技(科普)宣传力度,开办科普专栏,大力发展新媒体科学传播。

3.科普作品创作。支持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等重大题材开展科普创作。优先支持入选“全国优秀科普作品”、“全国优秀科普微视频作品”单位。成果须在封面、注释等适当位置注明“云南省科技厅科普专项支持”字样。

(二)科普助力乡村振兴行动示范活动

支持围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促进民生改善、促进科技创新等开展实施“科普惠农行动”、惠及人民群众的科普服务活动。充分发挥各级科技部门、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的作用,加强民族文化和农耕文化的挖掘与创新;加强农村科普工作,引导科技、人才、信息、资金、管理等创新要素在县域集聚;补齐农村科普设施和服务短板,加快农村科普阵地和脱贫乡村科技图书室建设,实现乡村科普服务全覆盖。

(三)省级科普基地能力提升

1.支持省级科普基地发挥科普基地的功能和作用。围绕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科学精神,开展形式多样的科普示范活动,健全基层科普服务体系。

2.开展科技资源科普化专项行动。支持高等学校、科研院所、企业、创新联盟等开发科普资源、培养科普人才、开展科普工作,加强与传媒、专业科普组织合作,及时普及重大科技成果。不断增强科技创新主体科普责任意识,充分发挥科技设施科普功能,提升科技工作者科普能力。

(四)科普政策研究项目

1.科技资源科普化机制研究。支持开展科技创新主体、科技创新成果科普服务评价,引导高等学校、科研院所、企业和社会组织建立有效的科技资源科普化机制,推动科普事业与科普产业发展,创新发展科普产研载体,多种模式搭建科普产业新平台等相关研究。

2.支持建立科普人才培养、使用和评价机制等相关研究。

3.支持以推进云南省科普事业发展、提升公民科学素质为核心,对科学传播的方法、政策、科普产业发展等热点和难点问题等进行研究。

(五)2023年度科普管理工作

1.协助完成省科技厅2023年科普管理工作。开展2023年省级科普基地的认定与管理、科普项目管理、科普队伍培训、组织科学教育、传播、普及省际合作交流、负责科技部组织的相关科普作品评选等科普日常服务管理工作;开展科技资源科普化专项行动前期工作,充分发挥科技设施科普功能。

2.开展2022年云南科普统计工作。

二、申报要求

(一)项目申报单位须在云南省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应建立规范的财务管理制度,项目经费须单独核算,专账管理。鼓励项目单位积极筹措配套经费开展科普工作。(二)项目研究内容已经获得省级财政资金支持的,不得重复申报。

(三)已作为项目责任人承担省级科技计划在研项目2项及以上者,不得作为项目责任人申报。

(四)所有申报单位和项目参与人应符合科研诚信管理要求。项目责任人应承诺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申报单位应对申请人的申请资格负责,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核。有涉密内容的项目不得通过网络申报。

(五)项目经费预算编制应当真实合理,需符合《云南省科技计划项目资金管理办法》(云财规〔2021〕10号)、《云南省省级科学普及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云南省科学技术厅科普专项实施细则(试行)》等相关规定。

(六)项目实施期为2023年1月—2023年12月。需持续支持的项目需在项目申报书中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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